为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泾河新城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泾河新城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以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务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泾河新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jhxc.xixianxinqu.gov.cn/)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联系邮箱:jhxcbgs@163.com)。
(2)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政务大厅(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029-36380118)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 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 (泾河新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
联系电话:029-36380622 传真号码:029-33186111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
邮政编码: 7137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下载填写 泾河新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互联网申请。通过泾河新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jhxc.xixianxinq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
为确保及时收到答复,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3)现场申请。
受理机构: 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 (泾河新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
联系电话:029-36380622 传真号码:029-331865544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
(三) 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泾河新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纪委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29-36380118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8:00
邮政编码:713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纪委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各种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渠道。各部门依申请提
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依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1、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
(1)规范性文件、周知性公文和其他政策措施;
(2)经批准实施的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5)政府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6)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置依据;
(7)行政许可事项;
(8)政府机关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对象资格、办结时限、办公地址、联系
方式和示范文本;
(9)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10)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11)政府采购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情况,土地出让情况;
(12)政府机关领导成员情况;
(13)公务员招考条件、程序和结果;
(14)宏观经济基本情况;
(15)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16)政府重大活动和结果;
(17)政府机关工作的社会监督途径。
2、其它政府信息(包括与申请者本人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四、说明:
(一)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普发性文件已在网站的“政府公文”栏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点项目,
财政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请在“政务公开”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站内的搜索引擎查找。
(三)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到我们网站搜索引擎中查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
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根据《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用户还可以向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
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申请、信件申
请、现场申请等。
(五)如果您在提出申请后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答复,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各部门的联系方式已
经在“政务公开”栏目中予以公示。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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