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租赁型保障房的分配管理,保证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对泾河新城区域内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管理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保障对象
1.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已就业无房职工(含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公交、环卫行业群体)
3.新毕业大学生
4.泾河新城为引进入区的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原D类、E类人才)
保障条件
共性条件:在泾河新城无自有住房人员
分类条件:
(一)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西安市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低于17平方米,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已就业无房职工(含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公交、环卫行业群体)
1.户籍未在泾河新城区域范围内且年满18周岁,并在泾河新城范围内与企业具有稳定劳务关系或稳定的个体经营人员。
2.在西咸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具有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半年以上(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可放宽至在泾河新城工作3个月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持有本区域内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已就业无房职工(含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公交、环卫行业群体)还需要满足:
1.申请家庭拥有的非营运车辆价格不超过15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持有固定资产的,总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不超过40万元的。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仅有1个公司注册或出资参股的,且出资不超过15万元。
(三)新毕业大学生
普通高校统招毕业3年内首次申请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985、211院校统招毕业5年内给予首次申请2年租住过渡期。
(四)泾河新城为引进入区的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原D类、E类人才)
1.已获得人才认定证书,并与泾河新城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稳定劳动(聘用)合同。
2.在泾河新城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泾河新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申请流程
普通申请
所在社区(所在企业)→所在镇→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人才安居申请
所在企业→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分配流程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示后→摇号选房→签订合同→验房收房、办理物业→入住
退出流程
清缴租金→提交退房申请→结清其他相关费用→物业验房→交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