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泾河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张钰琦 联系电话:18129298910  QQ:286328047)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泾河新城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管委会领导关于做好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从源头上清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各街镇、各责任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增强消防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机制长效运行,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泾河新城范围内荒草土地、垃圾堆放区域等易燃点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同时加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督促各街镇、各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手段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安委办牵头,各街镇、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城乡管理局、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农业公司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易燃荒草面积和权属范围进行统计和核实,初步摸清荒草面积底数,制定工作方案由各相关责任部门排查治理。
      (二)由城乡管理局负责泾河两岸河滩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城乡管理局要安排专人巡逻排查,对责任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并负责督促辖区内农业企业对各自企业项目范围内的荒草、垃圾进行清理,杜绝火情发生。
      (三)由农业公司负责泾河新城农业用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农业公司要对农业用地范围内的荒草、垃圾进行清理,制定种植方案和计划,同时加强巡逻管理,杜绝火情发生。
      (四)由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负责已征尚未移交土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棚改办要安排专人巡逻排查,对责任区域进行专项整治,杜绝火情发生。
      (五)由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建设土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建设局要安排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工地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杜绝火情发生。
      (六)由各街镇负责其它类土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街镇要对责任区域要安排专人巡逻排查,对责任区域进行专项整治,杜绝火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层层落实、全面覆盖,同时拿出细化管理方案,于4月5日19:00前将本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至安委办备案。
      (二)加强防火宣传。各街镇、各责任部门要做好消防日常宣传和巡查工作,大力宣传焚烧荒草、垃圾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焚烧荒草、垃圾的监控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放火行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举报、第一时间查处”。对违反规定擅自放火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理。
      (四)加强督查考核。安委办组织对各街镇、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日常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的情况形成工作简报送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详见附件1泾河新城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2.    泾河新城荒草土地面积统计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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