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社会组织机构:

今年是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经过十年发展,“一带一路”已成为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平台,也是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平台。陕西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十年来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经贸、科技、教育和人文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提升我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全省对外科技合作,值此十周年之际,省科技厅开展全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成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各有关单位(机构)要认真总结“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本地区、本单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交流、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成效成果。

二、各有关单位(机构)要积极挖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典型成果案例、优秀外籍专家故事。

三、科技创新合作成果成效报送要有数据、有案例,特别是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落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要详实说明。对涉及秘密和敏感的科技合作成果,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征集的“一带一路”科技合作优秀成果及典型案例,将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科技部等相关部门推荐。根据本次征集科技合作成果情况,拟汇编《陕西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册》,扩大对外宣传。

请各市区、各有关单位(机构)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征集科技合作成果和典型案例,于10月15日前填报附表,提供3-5 张相关成果成效高清图片(不小于2M),并出具单位盖章函(扫描),一并发送至邮箱317099264@qq.com 。

附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信息表.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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