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按照中、省、市、新区和新城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我镇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各级责任,按照镇党委、政府负责、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排查、企业落实的要求,在永乐辖区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底数、有效管控风险、彻底整治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确保“十四运”精彩圆满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原则,同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本辖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清零。
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针对风险点危险源实施有效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责任分工
      针对重点部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一)镇城建办牵头,对辖区在建重点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必要时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二)永乐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对货运企业和国省干道、桥梁风险隐患,以及城市积水点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燃气企业(站、点)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三)镇改创办牵头,对辖区供电、用电设施设备,特别是对架空输电线路和油气长输管线的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商业综合体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四)镇企业办牵头,对辖区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五)永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六)镇安监站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七)镇农综办牵头,对泾惠渠及支渠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供水管网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八)镇党政办牵头,对辖区内景区景点、酒店、文化旅游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景区和酒店进行安全评估,整治安全隐患。
      (九)原点东路派出所牵头,加强道路交通、大型活动安全管控,对涉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防范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及第十一届全国残特奥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方法步骤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排查评估、建立台账、整改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排查,专业评估。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对本辖区、本领域、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同时,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领域,必要时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一开展安全评估。
      (二)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经企业负责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镇安委办。
      (三)检查验收,整改销号。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对隐患治理情况必要时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认定,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整改情况要组织专业力量、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合格的,经企业负责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审核签字销号后报镇安委办备案;不合格的,要立即停工停产整改;8月1日前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8月1日前按照统一部署完成整治任务后,依照上级要求,再进行两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方位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完善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清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督促贯穿始终、追责问责贯穿始终、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城市管网、城镇燃气、景区景点、星级酒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强化落实,确保清零。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整改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安全隐患整治务必于7月底前清零销号。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对制定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力、责任不清的,对工作作风漂浮、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酿成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日15时前将本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问题隐患清单(动态更新)报镇安委办。7月1日前将各自细化方案报至镇安委办。7月27日前将行动总结和总体情况统计表报镇安委办,由镇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新城安委办。9月26日前,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将此次行动开展总体情况报镇安委办,由镇安委办汇总后报送新城安委办。各村(社区)参照此方案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联络人: 梁勇 联系电话:15929202251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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