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泾河新城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必要性
为促进泾河新城发展,新城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方式从住房安置为主转向住房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进一步做好城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结合新城实际,特制定《泾河新城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泾河新城规划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包括购置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监督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泾河新城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包括五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明确泾河新城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等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做好新城保障房申请入住工作。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主要是明确符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
第三部分,申请审核流程。主要明确申请途径,方式,以及初审,终审,公示等环节。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主要是建立监测体系,整个审核流程接受泾河新城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局的监督,审核部门在审核工作中接受上一级审核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部分,附则。主要明确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中省相关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