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巩固《泾河新城烟花爆竹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泾河安委办发〔2017〕3号)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泾河新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泾河新城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
依据西咸新区安监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西咸安监发〔2017〕50号)精神,2017年11月27日泾河新城安委办印发了《泾河新城烟花爆竹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泾河安委办发〔2017〕3号)。为巩固泾河新城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泾河新城安委办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的春节是泾河新城承接社会事务工作后的第一个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新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任炳群 泾河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任 钢 泾河新城安监局局长
杨文会 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人
成 员:泾干街道办事处、永乐镇政府、崇文镇政府、高庄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泾河分局、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城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泾河新城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泾河新城安监局,任钢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协调日常工作。
三、集中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日。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从业人员未经过培训上岗的。
(二)生产领域。未经审批、无证照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三)经营领域。1.无审批手续、证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2.批发、零售经营单位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4.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安全距离不够的;5.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或未按规定专店专柜销售的。
(四)储存领域。1. 无审批手续、证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储存的;2.生产、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4.违规出租储存烟花爆竹场所的;5.堆放超高堵塞通道的
(五)运输领域。1.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六)燃放领域。1.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2.在重污染天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历史的村、户、人员等,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落实专人负责清理检查。严防停产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防其他地区退出转产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本地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
五、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街(镇)办事处(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人员依法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安监局: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整治烟花爆竹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问题,规范市场。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指导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公安泾河分局:会同安监、市场、消防、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和禁放区非法燃放、禁售区非法销售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经营行为。
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乡管理局:负责查处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行为。
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泾河新城消防大队:负责查处违反相关消防规定的行为。
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六、执法方式
(一)各街(镇)办事处(政府)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人员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日常巡查。
(二)公安分局组织成立新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形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附件:
(联系人:郗长亮 联系电话:15902930525
张钰琦 联系电话:15129298910)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