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区内各企业:
按照西咸新区关于申报市级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有关事项工作相关要求及《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办法>》(市金融发〔2021〕2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市金融发〔2021〕4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市级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须符合《2021年度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申报指南》要求。
2.申请专项资金奖励的企业,需参加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征集遴选,成为入库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请泾河新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 于10月26日前报至泾河新城财政局(金融办)。
( 联系人:薛帆 电话:18192291235 )
附件:1.
关于申报市级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市金融发【2021】45号(1).pdf
3.
附件1(1):2021年西安市上市奖励申报的通知(附表)(1).docx
4.
附件2:《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服务管理办法》.pdf
5.
附件3: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申报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金融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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