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新城党建工作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工作。负责新城所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新城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新城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新城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3.负责对新城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新城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

4.负责新城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工作;办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5.拟订新城聘用制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聘用制人员招录管理工作以及聘用制、劳务派遣等各类人员薪酬管理;承担新城机关及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制员工社会保险办理;负责新城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

6.负责新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组织制定新城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新城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党委管委会机关内设部门、园区管理服务机构、下属管理服务机构、直属国有企业等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设置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8.负责新城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拟订新城人才政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协调推进新城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新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进度进行专项督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组织实施新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0.负责新城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落实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有关要求;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建立和监督、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承担新城人才市场管理工作。

11.负责新城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新城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12.负责落实新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政策的落实工作,博士后管理工作。

13.负责做好按比例划转行政事业人员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落实行政事业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14.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和有关部署,负责新城统战工作,做好党外干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非公经济等人士的联系交流和服务工作。

15.负责共青团、妇联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共青团、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16.负责拟订新城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工作。

17.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晏鹏

办公地址: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办公楼A702、A703、A704、A7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

联系方式:029-36390433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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