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河新城崇文片区零星建筑拆除工程(二期)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购买磋商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崇文片区零星建筑拆除工程(二期)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7-99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029-363855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3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泾河新城崇文片区零星建筑拆除工程(二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38.75238万元
项目用途:拆迁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只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14:30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9日14:30 (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西安文理学院东门维也纳酒店顶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谢朵 张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3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3141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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