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河新城县城区域绿地、广场养护管理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购买磋商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8-497-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3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343792.6元
项目用途:建设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磋商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
5、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三部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只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15:30 (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6月6日15:30 (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穆招武 张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3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384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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