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能力素质提升项目教育培训机构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泾河新城能力素质提升项目教育培训机构入围》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能力素质提升项目教育培训机构入围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D-1801048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乔工
      联系方式:029-363900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联系方式:029-892931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泾河新城能力素质提升项目教育培训机构入围,共入围2家单位(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用于培训学校向已脱贫户、在册贫困户、增收示范户的产业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致富带头人双创技能培训等。
      资金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预算:4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人社民政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9:00-12:00,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14:30
      2、磋商时间:2018年12月6日14:30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冯遥遥 029-89293166
      开户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账 号:1513 61604
      十一、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 月 26 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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