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环卫设施购置(新增)项目招标公告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泾河新城环卫设施购置(新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环卫设施购置(新增)
      二、采购项目编号RC2018-ZBGCY-00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卫莹   
      联系方式:029-363902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2号汇成天玺C座11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29-88669622转1510290897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一包
1
2114474.00
环卫工人休息室、路长牌等环卫设施购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
2
二包
1
1899200.00
果皮箱、灭烟柱、灭烟器等环卫设施购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2018 年 12 4 日至 2018  12   10 日止,每日上
      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2号汇成天玺C座11层
      3.文件售价:
序号
标项编号
标项名称
标书金额(元)
1
RC2018-ZBGCY-002-1
一包
500.00
2
RC2018-ZBGCY-002-2
二包
500.00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4时30分;
      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2号汇成天玺C座11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029-88669622转15102908972
      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安路支行
      4. 账号:699214731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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