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涉贫村基础设施-高庄村道路硬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D-1901006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河新城高庄镇政府
联系人:宋坤
电话:138910325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西安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北凯瑞E座8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9293166
传真:029-892931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泾河新城涉贫村基础设施-高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40米
项目概况: 采用水泥混凝土浇筑路面,道路合计240米。1号街道长90米,2号街道长150米,每25米建造水井一口,共计16口,井口直径 0.38*0.68 米,深度 0.7 米。路面厚度22厘米。路面宽度5米。
项目用途: 泾河新城涉贫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性质:财政划拨
采购预算: 409971.66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11 09:00:00至2019-01-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西安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北凯瑞E座8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2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西安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北凯瑞E座803室
3、开标时间:2019-01-22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西安未央区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北凯瑞E座8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93166
2、开户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4、账 号:1513 6160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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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