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泾河新城水环境和整体人居环境,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决定实施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管委会作为项目采购人,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XX-2019-000283-4/正衡招字2019-001号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农村排水(污水和雨水)收集管网工程
集中进厂治理村庄37个,临时纳管治理村庄6个。新建管网总长235.82km,排水检查井9380个。
(2)集中治理污水处理站工程
集中治理村庄6个,新建污水处理站9个,规模分别为30m3/d的3座,50m3/d的4座,100m3/d的2座。
(3)永乐工业园区污水并网工程
管网总长0.4km。
如管委会拆迁规划变更导致项目规模变化,建设内容最终以管委会审批后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67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24.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19.92万元;预备费2787.55万元;建设期利息2866.29万元,流动资金178.13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等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和获得合理回报。
五、采购需求: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泾河新城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http://xxxq.sxggzyjy.cn/)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购买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4日09: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11。
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1、如遇不可抗力,采购人有权延期组织采购;
2、如遇政策性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等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变更或撤销本次采购。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令)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及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5层
联 系 人:安维霞、王俊杰
联系电话:029-87373098
采 购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泾阳县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 系 人:薛宝堂
联系电话:029-3639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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