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暑假这一契机,积极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依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公消字〔2018〕4号)要求,新城教育卫体局决定在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泾河新城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新城教育卫体局成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教育卫体局局长)
副组长:何西英(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雒 佳(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成 员:局各职能组组长、各学校校长
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校园“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
2.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及安全教育征文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学水平,今年在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具体方案见附件)及安全教育征文活动。各学校于7月23日前向教育卫体局推荐上报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多媒体课件、教师授课录像以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主题征文题材不限,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各学校具体上报材料的数量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多媒体课件、教师授课录像各1个;“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1篇。
3.开展消防安全暑假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就近的消防队站、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等场所开展一次体验活动,加深对消防安全常识的了解和掌握。初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可以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课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行动,是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各学校要加强对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定期对暑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评优树模、年终工作考评中,对问题突出、隐患较为严重的进行集中督办、通报批评,力争通过开展暑期行动,使学校消防安全环境有大促进,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一个新提高。
3.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学校要借鉴其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抓好暑期系列活动开展。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师生进行宣传表彰;要利用校园网络对暑期行动进行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署期行动成功经验,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利用暑寒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学校暑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新城教育卫体局
联系人:谢 佳 联系电话:36225877
邮箱:123659018@qq.com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暑假这一契机,积极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依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公消字〔2018〕4号)要求,新城教育卫体局决定在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泾河新城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新城教育卫体局成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教育卫体局局长)
副组长:何西英(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雒 佳(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成 员:局各职能组组长、各学校校长
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活动内容
1.开展校园“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
2.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及安全教育征文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学水平,今年在新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具体方案见附件)及安全教育征文活动。各学校于7月23日前向教育卫体局推荐上报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多媒体课件、教师授课录像以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主题征文题材不限,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各学校具体上报材料的数量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多媒体课件、教师授课录像各1个;“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1篇。
3.开展消防安全暑假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就近的消防队站、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等场所开展一次体验活动,加深对消防安全常识的了解和掌握。初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可以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课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行动,是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各学校要加强对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定期对暑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评优树模、年终工作考评中,对问题突出、隐患较为严重的进行集中督办、通报批评,力争通过开展暑期行动,使学校消防安全环境有大促进,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一个新提高。
3.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学校要借鉴其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抓好暑期系列活动开展。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师生进行宣传表彰;要利用校园网络对暑期行动进行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署期行动成功经验,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利用暑寒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学校暑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新城教育卫体局
联系人:谢 佳 联系电话:36225877
邮箱:123659018@qq.com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8年7月4日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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