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泾河新城教育系统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学校: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推动新城教育系统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单位履行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群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确保新城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局长
      副组长:何西英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孙延锋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雒   佳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副局长
      成   员:教育卫体局各职能组组长,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稳定组,办公室主任由费新育同志担任,负责教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活动时间
      11月7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 防治火灾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收看一次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开辟一块消防宣传专栏。”的六个一活动。
      2.学校校园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学校校报、板报、校园网络、LED显示屏、“两微一端”要刊播消防安全知识。
      3.在“119”宣传月期间,学校组织开展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手抄报、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周密谋划、及早部署,要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二)突出主题,营造声势。各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主题,区分宣传对象,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三)多措并举,确保成效。各学校、幼儿园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激发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消防宣传活动的热情,从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安全稳定。
      请学校将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含活动视频和图片等)于11月25日前报新城教育卫体局。
      联系人:谢佳   联系电话:36225877
      电子邮箱:123659018@QQ.com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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