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办: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为做好十八大期间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西咸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应急值守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发〔2012〕106号)要求,结合泾河新城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手机要全天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以及西咸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改进信息报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区域信访动态和维稳形势,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准瞒报、迟报、漏报。
      三、管委会办公室要妥善安排好管委会机关十八大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于未按要求值班和应对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处置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管理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管执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和网上舆情,及时排查处理项目建设和土地征用等关系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极端事件的发生。
      五、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订应急预案,周密安排值班人员,并将值班表于11月8日(星期四)下班前报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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