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规划建设环保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执法局、各管理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入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单位: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新城内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不断开创新城安全生产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排查重点包括深基坑、外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洞口防护、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消防安全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由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复查验收,确保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增强工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尤其针对新进场工人或转岗工人,要根据专项方案、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安全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严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全面核查,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从人员到岗、方案编制、审核批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复查验收等各个管理节点上,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未能整改的工地及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作业和施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质监站、综合执法局、各管办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对未进行复工检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上报安全教育培训和复工检查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和单位,必须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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