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河新城医疗卫生机构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西咸新区医疗卫生机构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通知》(陕西咸教卫体发〔2018〕511号)文件,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制定了《泾河新城医疗卫生机构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三宏          电话:36390268
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
2018年11月6日  
泾河新城医疗卫生机构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健全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重污染天气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卫生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收治因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等患者的药品、设备、床位、医务人员等各项应急准备,制定本单位工作预案。针对重污染天气的特点以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积极宣传、利用传统中医药技术和现代医学技术进行防治和健康保健;承担重污染天气期间伤病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时统计、上报重污染天气期间患者的医疗救治情况。
      三、应急响应
      按照《西咸新区医疗卫生机构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一) Ⅳ级预警(蓝色)医疗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呼吸道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通过媒体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关注身体健康变化。
      2.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在门诊处设立“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导诊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解答、导诊;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诊治工作。
      3.应急值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24小时卫生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Ⅲ级预警(黄色)医疗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组织开展呼吸道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 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并积极通过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科学宣传应对空气污染健康防护知识,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关注身体健康变化。
      2.医疗救治。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处设立“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导诊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解答、导诊;充实急、门诊医护人员数量,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相关疾病的诊治工作。
      3.应急值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医疗诊治工作。
      4.信息统计。应急响应期间,各医疗机构要每天统计诊疗工作开展情况报本单位主要领导。
      (三)Ⅱ级预警(橙色)医疗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组织开展呼吸道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 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和媒介,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 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并做好个人防护。
      2.医疗救治。各医疗机构要充实急、门诊医护人员数量, 加强对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相关疾病的医疗救治;做好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住院治疗的床位储备和相应的药品、器械准备,加强医务人员排班,确保满足医疗救治需要。
      3.应急值守。在Ⅲ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急危重症的紧急医疗救援处置工作。
      4.信息上报。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于每天12:00前将诊疗工作开展情况情况报送我局,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天内将重污染天气期间医疗卫生应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新城教育卫体局卫计综合组。
      (四)Ⅰ级预警(红色)医疗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医疗机构开通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和心理咨询热线,广泛开展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和重污染天气心理疾病的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和媒介,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指导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2.医疗救治。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工作,根据医疗救治工作实际情况,在必要时有针对性地开设夜间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和儿科等相关专科门诊,全体医务人员进入应急备勤状态、随叫随到,并做好总床位数3%的应急床位储备和相应的药品、器械准备,满足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加强对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危重症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医院病床使用的综合调节,科学、妥善分流、转移病员,确保每位病员得到及时救治,必要时向上级医院转送。
      3.强化应急值守。在Ⅱ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各单位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做好待命出动准备,随时听从应急调动和统一指挥,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信息上报。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于每天12: 0O前将诊疗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天内将重污染天气期间医疗卫生应急工作情况总结报新城教育卫体局卫计综合组。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结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后,各医疗卫生机构立即启动相应的卫生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结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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