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3年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培训计划》(陕泾河安委办发〔2023〕6号)相关安排,12月20日下午,泾河新城安委办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永乐镇、崇文镇、高庄镇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
此次培训,特邀请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国家质量、安全、环境注册审核员辛莉老师,重点讲解学习《安全生产法》中2021年新修订部分条款。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丰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