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至黄色预警的通知

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022年11月18日17时,全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8日19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11月21日至22日,受弱冷空气和短时降水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稍有改善,预计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23日至25日,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污染物逐渐累积,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到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出现重度污染。预测我市未来2天内空气质量低于中度污染级别的时间超过36个小时,满足《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预警级别调整要求。

为切实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印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至黄色预警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22〕9号),自2022年11月22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并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根据《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版)》(陕西咸党政办字〔2022〕61号)、《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泾河重污染应急办发〔2022〕3号),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西咸新区文件通知要求,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决定于2022年11月22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并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和新城相关部门,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文旅产业促进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文旅产业促进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以下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工地,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开发建设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各自职责,督导新城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等(抢修抢险和保障类工程除外,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二)开发建设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对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三)安全监管部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查违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四)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督导砂石场停止露天作业,严厉打击非法占地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白灰场、砂石场。

(五)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督导热电、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督导涉气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减排措施。

(六)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加大对涉气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到位;加强柴油车路检工作。

(七)各镇,各行业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减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新城重污染应急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通知和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并组织开展应急督导检查工作。响应期间,每日12时前报送应急工作日报。

(二)各单位对应急检查发现的措施不落实,未启动预警的工业企业、在建工地等,应严格依法查处,并报送处理结果。


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21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