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庄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相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级、市级、新区及新城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高庄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高庄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西咸新区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陕西咸安委会发〔2021〕4号)、《西咸新区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通知》(陕西咸安委会发〔2021〕70号)、《泾河新城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泾河安委会发〔2021〕4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级、市级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安排部署,高庄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根据新区新城的总体部署要求,针对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今冬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以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行业领域安全和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严肃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工作作风不实,打非治违不力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 措施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使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高庄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庄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栋晖担任,党委委员庞文婕任副组长,成员为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张平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解决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协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全镇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促进全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镇农村建房、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二)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农村建房、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5)建筑高空吊篮:建筑高空吊篮的备案登记、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春季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各基础有无积水,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备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

5.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重点是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五、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深入开展。

根据我镇农村建房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特点,各村负责做好农村建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一)深基坑、高支模。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

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深基坑、高支护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镇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联合新城住建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整治内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整治的重点是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从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未达标、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现象。

(三)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空吊篮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起重机械安全。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整治的重点是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施工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持防护架的设计、制作、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高处作业吊篮等内容。通过整治,要达到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吊篮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四)冬季施工防护、施工消防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手续完备情况,具备相应资质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应急处置,现场防护是否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强化管理措施

各单位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创新管理办法,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加大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落实,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整治整改制度。对整改不力,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互查、巡查中被省级、市级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奖或取消已取得荣誉称号。

(四)广泛宣传发动

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重点加强对等相关文件的传达贯彻,要在开展检查整改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活动的最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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