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崇文镇三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建设的泾河新城崇文镇三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崇文镇三路
      建设概况: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拟投资1903.34万元建设泾河新城崇文镇三路。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正阳大道,东至崇文环路。全线长度1082.42m,占地30000平方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设计车速40km/h,双向四车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主要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固废等;在运营期将主要产生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等,这些污染及其影响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运营后:
      (1)大气污染处理措施:对于CO和NOX,目前尚无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主要考虑在道路两侧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尽量减缓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对路线上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
      (2)污水:本项目运营后,由于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所以不会带来生活污水,由降水冲刷路面带来的污水,排入配套建设的雨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夜间行车管理,限制夜间行驶车辆的速度,禁止鸣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度,以降低交通噪声。根据预测噪声超标量及敏感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经过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建设防护绿化带,有效减缓交通噪声干扰。经过以上措施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
      (4)固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来往车辆司乘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设立宣传标志,教育司乘人员不能沿途随意抛洒垃圾,将运营期市政道路卫生管理城市环卫清扫、清运系统,控制和减轻运营期固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选址符合泾河新城总体规划,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等,分别采取报告书中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确实做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并加强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评估,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以及评价区内的其它企业和住户。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29-36385615     联系人:王工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29-83287466    联系人:潘工
      八、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2014年8月26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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