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泾河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近日拟批准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科技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13日。
1、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科技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
2、 建设地点:紧临泾河新城科技文化产业园(一期)建设,东临乐华国际商业街,西临县东路,南临沣泾大道,北临泾河南岸
3、 建设单位:陕西均隆欢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泾河新城FC-1区域内,紧临泾河新城科技文化产业园(一期)建设,东临乐华国际商业街,西临县东路,南临沣泾大道,北临泾河南岸。项目总投资12亿元,总用地面积158746m2(238亩),总建筑面积46637m2,建设科幻体验区、动漫体验区、文化体验区、文化风景旅游区、生态园林区、配送中心、后勤生活区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6637m2。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①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废气。
在采取施工场地设围墙、防护挡板;作业场所、道路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并加盖篷布后,可有效减缓施工期扬尘造成的影响。目前施工导致的扬尘较为严重,要求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等省市相关规定规范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
②水环境
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设备冲洗和场地喷洒降尘等。施工人员依托费家崖村房屋,依托其旱厕,其他少量生活盥洗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和绿化洒水等。
③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并禁止鸣笛后,施工噪声可得到减缓,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消除。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约3.8万m3,挖填方平衡,不产生弃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施工期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储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①大气环境
项目餐厅以电作为能源,对半成品进行加工加热,其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小,餐厅操作间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竖井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
本项目在营运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职工公寓生活废水、游客生活废水、餐饮废水、配套商业废水等。项目营运后废水产生量为35.8m3/d,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排入泾河新城南区污水处理厂。
根据泾河新城规划规划在泾河新城北区建两座污水处理厂,南区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泾河新城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南片区,南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项目拟建地东侧约1.0公里处,预计2015年4月投入运行,目前园区污水管网已经建设完成,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后排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泾河。
③声环境
项目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包括游客游玩时社会生活噪声、游乐场设备运转噪声等。采取调整平面布局,尽可能将游乐场设备置于厂界内部,减少设备运营对外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经过绿化隔离及几何衰减后;运营期边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水分离废油脂及机械设备废机油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周围现有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选址和建设持何种态度;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29—36201987
9、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