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分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述
泾河新城属于西咸新区规划的五个新城之一,位于西安大都市主城区北缘,南临秦汉新城及经开区、东接泾渭新城、北枕三原县、西靠空港物流区,地处未来大西安北部拓展区的核心。泾河新城规划范围包括泾阳县的泾干、永乐、高庄(部分)三镇和崇文乡,总面积133.13km2。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6—2020年。泾河新城2015年人口规模为30万人,2020年人口规模为47万人。泾河新城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32km2,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47km2。
规划定位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北部中心,以生产流通综合性服务和能源总部商务为核心,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现代消费品生产等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田园新城和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产业发展定位为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创意旅游业、现代都市农业为主导的,具备大西安北部区域支撑力、大西北地区影响力的知识创新中心、高端制造业中心和以生产、流通、旅游等服务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二、规划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规划区大气污染源来自供热站等燃煤烟气、天然气燃烧排放废气以及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和烟尘、粉尘、颗粒物等,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规划区内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为石油类、COD、氨氮等,废水收集后进入泾河第一污水处理厂、泾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泾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中水回用,其余排入泾河;规划及开发活动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规划区噪声源以交通噪声为主,其次来源于工业企业设备噪声和生活噪声,经预测各类噪声的排放能满足声功能区的要求;规划的实施使得区域土地性质与利用格局发生改变,用地功能集中布置,产业相对集聚,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内河流、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与农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并存,规划实施将对区域内河流、植被、湿地等生态环境及景观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境减缓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规划实施后区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管网应超前布设;
(2)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成后原有沿河设置的排污口全部停用并关闭;
(3)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4)按照设定的泾河河道及两侧绿地为禁止建设区的要求进行开发规划;
(5)为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进行防渗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要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临时堆放及贮存设施应采取防渗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的覆盖率,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以地热、太阳能、燃气分布式能源站等作为集中供热补充热源。全面普及居民生活燃气,实现“以气代煤”、“以电代煤”;
(2)集中供热锅炉配备脱硫脱硝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入区工业项目,采用总量控制的方式,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
3、声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按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实施建设布局,加强对各功能分区的环境噪声管理;
(2)区域内道路两侧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绿化屏障;
(3)工业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声罩(屏)、消声装置、减震等控制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对策和措施
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危废处理处置中心处置,临时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为主,对于不能综合利用的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采取生物措施,加快受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与重建;加大规划区内种草植树的力度,扩大植被覆盖面积,促进生境的良性发展,从而增加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2)严格控制外来种的引入,预防外来物种造成对自然保护区的威胁,在造林绿化、植被恢复以及园林绿化活动中,坚持优先使用乡土树种;
(3)为保障与遗址区的景观协调性,规划实施中应限制建筑物的高度及外观,避免破坏区域整体景观。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泾河新城规划方案总体发展目标合理,本规划与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基本协调一致;区域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均能满足规划方案发展规模规划需求,规划实施的环境容量可承载。规划方案实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声环境等影响可接受。在此基础上,规划环评提出了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同时对规划方案提出预防性环保对策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等。泾河新城规划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向邮箱787702526@qq.com索取报告书简本,本次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个10工作日内,公众如需其他补充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社会公众对规划方案及规划实施过程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泾阳县泾河大道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13892826354
联系电话:1389282635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陕西环保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5429176
邮箱:787702526@qq.com
联系电话:029-85429176
邮箱:7877025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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