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已基本完成泾河新城滨河三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道路为泾河新城城市道路,位于寅王村以西,雁河屯以东,项目总投资1632.17万元。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总长555.272m,设计道路红线20m,设计车速40km/h,总占地11105.44m2。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扬尘、铺设路面时的沥青烟气;施工机械、车辆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混凝土保养废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道路施工会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清除而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2)运行期:汽车尾气及扬尘;车辆运行噪声;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散落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车辆;施工弃土用于道路绿化或用于泾河新城其他项目。(2)运行期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的用途,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加强车辆的交通管理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泾河新城建设规划,建设单位在落实设计与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后,项目建设前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可行。
四、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来电、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公示本并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区域的居民及其他对项目关心的民众,主要征求事项为对项目的认识程度、对项目造成环境问题的意见,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36385504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3638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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