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瀛洲新苑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陕泾河经发【2014】26号及陕泾河经发【20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瀛洲新苑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陕泾河经发【2014】26号及陕泾河经发【20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泾河新城沣泾大道以南。
2.2工程规模:109445.62m2。
2.3计划工期: 7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监理 。
2.5项目估算价: 约4.05亿元 。
2.6标段划分: 1#-2#,8#-11#楼及相应地下车库建安监理工程,总造价约4.05亿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企业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入陕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00:00至2015年4月29日00:00。
5.2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入陕备案证书、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网上售价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规定),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12时 00 分,地点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号副1号裙楼4层
邮编: 710054
联系人:唐工
电话:13891898094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