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泾河新城崇文镇临时污水处理站工程 已由 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投资局 以 《关于泾河新城崇文镇临时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陕泾河经发发【201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泾河新城汉阳东街与正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2.2工程规模:占地约2.4亩,日污水处理量2000立方米。
2.3计划工期: 105天 。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包括粗格栅、沉砂池、A2/0生化池、终沉池、调节池、集泥池、消毒池、综合设备间、设备、土方、围墙、室外工程等工程。
2.5项目估算价: 900万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③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外省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备案证书》;⑤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 0 时 0 分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0 时 0 分,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报名,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2015 年 12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13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在 西安市凤城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海璟国际B2座26层 持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入陕备案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地点为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海璟国际B2座26层
联系人:王海艳
电话:029-65693226-817
传真:029-65693225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