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环保部“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根据省政府和西咸新区关于环境监理网格化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区域性功能区的网格为载体,落实监察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新城环境监察 “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环保部“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根据省政府和西咸新区关于环境监理网格化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区域性功能区的网格为载体,落实监察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新城环境监察 “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新城委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直接管理、监察人员等逐级包抓,责任到人。
(二)新城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治污降霾、泾河治理等为重点,兼顾其他各类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三)严格开展效能考核和问责问效,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和考核办法,细化落实各级各方各人的责任,形成责任分解到位、工作重心下沉、权责考核严格的问责机制。
三、目标任务
通过环境监管网格化,进一步加强泾河新城环境监管能力,实现新城环境监管全覆盖、规范、精细、高效的管理环境问题,落实环境监察工作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的“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四、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根据文件要求,泾河新城具体划分为二级网格体系:1个二级网格(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4个三级网格(高庄、崇文、永乐、泾干)。
(一)二级网格,以新城为单位,泾河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为网格长,规划建设环保局环保口工作人员为网格员。
主要职责:
1.制定方案。制定本级网格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职责,完善运行机制。
2.统筹协调。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传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及上级转办和下级网格上报问题。
3.检查处置。制定检查计划,定期巡查,对检查发现或三级网格上报的治污减霾问题进行处置,依法淘汰、规范、完善违法违规项目。
4.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如需新区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应迅速将情况上报西咸新区相关职能部门。
5.应急管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
6.监督考核。定期检查重点、难点问题进展,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二)三级网格,以泾河新城综合执法局4个支队为单位,综合执法局各个支队长为网格长,支队工作人员为网格员。
主要职责:
1.检查处置。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建立台账、报表,及时掌握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2.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一、二级网格处置或确需一、二级网格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应迅速将情况上报到一、二级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
3.配合处理。一、二级网格及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处理现场问题。
4.跟踪落实。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5.应急处理。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积极宣传。在本级网格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参与率。
五、运行机制
根据职责分工,二级网格发挥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三级网格重点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节假日排查、群众投诉,制止或劝阻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环境事件现场处理,劝阻无果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制定印发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全面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基础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年11-12月)。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制机制。划分网格,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加强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各级网格环保队伍建设,落实网格环保职责。
(三)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底)。12月中旬,新城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12月底,接受西咸新区管委会对新城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新城二、三级网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强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监管力度,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切实把新城环境监管网格化落到实处。
(二)加快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制定并切实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做好二、三级网格监管工作。新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扑下身子,明确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效能。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对环境网格化工作宣传,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