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传“乐华城发生踩踏事件”消息的处置通报

      3月14日,在微博、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网上自媒体平台,相继出现“乐华城门口发生踩踏事件,并有三名儿童惨遭不幸”等信息。经查证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后经泾阳县公安局查实,网传“乐华城发生踩踏”事件纯属子虚乌有。
      目前,泾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将互联网上关于“乐华城门口发生踩踏事件造谣者(百度贴吧泾阳吧“泾阳月亮”张某,女,25岁)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甄别真假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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