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泾河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日。
受理单位:泾河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9-36385565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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