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正阳大道污水管网工程(沣泾大道-第三污水处理厂)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泾河新城县东路等六条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泾河经发[2012]42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变更县东路等六条市政道路项目主体的批复 陕泾河经发[201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泾河新城。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污水进厂干管起于沣泾大道现状北侧预埋d1000mm干管,沿道路自东向西敷设至正阳大道西侧绿化带下,再向北沿正阳大道及第三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至污水厂进水井,设计管径d1650mm-d1800mm,长约1237米。出厂干管起于第三污水处理厂东北角围墙内,自南向北敷设,最终排至泾河。设计管径d1000mm,管长约250米。
2.3计划工期: 60天 。
2.4招标范围:沣泾大道至第三污水处理厂段污水管道施工,包括土方工程、污水管道工程及配套的检查井等工程,其中进厂管道长约1237米,管径d1650mm-d1800mm,出厂管道长约250m,管径d1000mm。
2.5项目估算价: 250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12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00:00至2016年7月13日00:00. 使用投标CA锁登录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报名。
5.2请申请人于 2016年 7 月8日至201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西安市凤城二路16号新世纪大厦7层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网上售价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具体规定),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19日 12 时 00分,地点为西安市凤城二路16号新世纪大厦7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凤城二路16号新世纪大厦7层
联系人: 徐萍
电话:18509246440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