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坡底村(南马组)±0.000以下建筑垃圾清运二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坡底村(南马组)±0.000以下建筑垃圾清运二期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坡底村(南马组)

2.2工程规模:±0.000以下建筑垃圾清运共计10万方。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独立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泾河新城崇文镇坡底村(南马组)±0.000以下建筑垃圾清运共计10万方。

2.5项目估算价:约33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外地企业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00:00至2016年 7 月18日00:00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报名。

5.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6年 7 月13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网上报名回执单、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翔路58号副1号哈佛公馆裙楼四层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号副1号裙楼4层

邮编:710054

联系人:唐工

电话:029-89126022 13891898094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