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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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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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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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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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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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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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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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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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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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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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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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干一街以北,泾干三街以南,茶马大道以东,华晨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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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汽车金杯(西咸新区)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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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浦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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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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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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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该项目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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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电话:029-36385538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邮编:7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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