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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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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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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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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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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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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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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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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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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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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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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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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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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泾河)市场监食罚[201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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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并出厂销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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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粮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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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11027738140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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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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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氰化物”项目的检验并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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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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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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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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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