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按照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河新城畜禽养殖禁养区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泾河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和泾河新城4月12日畜禽退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我镇辖区全部属于禁养区。为加快畜禽退养工作步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至2018年7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高庄镇辖区2018年26户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退养工作任务。
二、主体责任
畜禽退养工作由高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各村主要干部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退养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高庄镇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淡民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亢小军同志任副组长,各村也要成立畜禽退养工作机构,由村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确保畜禽养殖退出工作平稳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养殖场(户、小区)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促使养殖场(户、小区)积极配合,做好畜禽退养工作。
五、退养补偿标准
1.猪:30公斤以下每头60元,以上每头160元
2.奶牛:200公斤以下每头600元,以上每头1200元
3.肉牛:150公斤以下每头300元,以上每头600元
4.羊:20公斤以下每只40元,以上每只100元
5.家禽:雏禽每只1元,以上每只3元
六、落实责任、长效监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务必把畜禽退养工作拿在手中,抓紧抓好。镇政府将把畜禽养殖退出工作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村,扣发部分退养经费,对镇包抓领导、包户干部各罚500元;同时对提前或按期完成退养任务的村给予奖励,对镇包抓领导、包户干部给予奖励。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包抓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做好养殖户思想动员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保证养殖户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全面完成我镇2018年畜禽退养任务。
中共高庄镇委员会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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