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陈钊设置“泾河新城陈钊口腔门诊部”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9号)及《陕西省卫计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卫医发〔2014〕315号)等精神,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泾河新城陈钊口腔门诊部
设 置 人:陈 钊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选 址: 泾河新城泾干街办中心街39号
服务对象: 社 会
所有制形式:民 营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5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
投资总额:五十万元人民币
该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6 月19日—2018年6月25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反映。
受理部门: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社会事务组
电 话: 1899208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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