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泾河新城城乡管理局对泾阳县城关新诚农资服务部、咸阳澳新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阳县向阳农资服务中心等3家农药经营单位提交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及相关申办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18年7月25日对上述3家单位的营业场所、仓储等进行了现场勘查,经勘查小组合议,审查结果如下:
泾阳县城关新诚农资服务部、咸阳澳新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阳县向阳农资服务中心三家经营单位基本达到许可条件,故决定拟对上述三家农药经营单位准予许可经营。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如对拟许可经营单位有异议的,或发现公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通过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泾河新城城乡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6日
受理地点:泾河新城城乡管理局
联系电话:029-36221251
泾河新城城乡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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