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泾河新城环境保护局拟对陕西晶峰工贸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38554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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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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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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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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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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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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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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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玻璃深加工项目 |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乡北丈村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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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晶峰工贸有限公司 | 西安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晶峰工贸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乡北丈村,建筑面积约11350㎡,目前厂区已建成玻璃深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1.4%,现每年生产中空玻璃2.5万平米,彩釉玻璃6万平米,夹胶玻璃2万平米,打印玻璃2万平米。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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