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9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泾河新城环境保护局拟对泾阳县高庄一路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38554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泾阳县高庄一路发加油站建设项目
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
泾阳县高庄一路发加油站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泾阳县高庄一路发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加油站战区占地面积1269.28㎡,主要建构筑物为站房、罩棚、储油罐区等组成,总库容135m³。项目共设4具地埋卧式油罐,其中30m³柴油罐2具, 30m³汽油罐2具,油罐总容积为90m³,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年销柴油118.3t,年销售汽油176.32t。项目总投资2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9.2%。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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