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泾河新城高考报名温馨提示

      按照省厅(陕教基一办〔2018〕5号)文件精神,对西咸新区设置考试招生工作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由西安、咸阳两市按原行政区域划分,承担新区辖区高考报名和组考工作。
      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崇文镇、永乐镇、高庄镇辖区内户籍考生按原渠道在泾阳县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具体要求以泾阳县招生办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
      (二)报名地点
      1.泾河新城户籍和学籍均在泾阳县所属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高考报名。
      2.泾河新城户籍,未在泾阳县所属高中就读的考生,持《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返回原籍身份在泾阳县招生办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学校报名(按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4.高职单招、同等学力及其他社会考生,在泾阳县招生办报名。
      二、报名条件和办法
      
以下“我县”指泾阳县,包含泾河新城辖区泾干街道、崇文镇、永乐镇、高庄镇。
      (一)户籍在陕西的考生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西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西且满3年。
      2.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的考生
      (1)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
      报名办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报名时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审核证明材料和《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需要回我县报考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 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
      报名办法:报名时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就读省份高中学籍和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的高中阶段学考考籍迁转证明等材料;提供本人没有在学籍所在省份参加高考的情况说明。
      (3)本人在外市或外县市区的高中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县报考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泾阳;本人在陕西的高中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籍信息、中考信息等;就读高中所在市或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
      (4)本人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将户籍、学籍迁入我县报考统招和高职单招的考生。
      报名条件: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籍和就读学校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军转安置相关证明或人事调动凭证,考生本人法定的户籍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县招办报名。
      (5)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县满3年,本人有在我县高中学校注册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的户籍和高中注册学籍均须满3年。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或法定的户籍证明材料(加盖印章或签字)、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高中学籍档案、中考或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材料;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将外省迁入考生登记上报县招办;招办汇总后上交市上并请市级公安部门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县招办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6)截至高考和高职单招当年8月31日,户籍在泾阳不满3年,但高中学籍满3年、中职完成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的考生。
      报名条件:户籍迁入我县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咸阳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以上两项条件均符合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时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高中学籍档案、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材料;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陕西省居住证,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是持有居住证期间的养老保险);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和户籍时间连续且满3年的证明。
      (7)未涵盖在以上范围内的学籍户籍特殊情况考生。
      在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未涵盖在以上范围内的学籍户籍特殊考生,各校及时与县招办进行沟通,把考生相关情况提交县招委会研究,决定报名与否。
      (二)随迁子女考生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严格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
      报名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报名办法:报名前,考生到本人学籍所在的学校领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省上印发的制式表格,自行打印和复制无效);在县招办规定时间内分别前往本人学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县市区公安部门及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县养老经办中心办理资审手续;三部门资审合格后,考生持签署意见的《报名申请表》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其他情况考生
      1. 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简称“三校生”)毕业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户籍在咸阳且满3年;在陕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
      报名办法:报名须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录取审批表和手续完备的《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考生资格审查表”);应届毕业的“三校生”到户籍所在县招办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先到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学校出具就读证明(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持就读证明到学籍所在主管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到县招办报名;往届毕业“三校生”到户籍所在县招办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由户籍所在县招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级招办进行复审。往届毕业“三校生”须提供陕西职成教育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对职成教育网无法查询到学历证书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籍档案等证件。认真审核报考考生在我县户籍年限、学历和学籍档案,严防高中毕业生和各类在校非应届毕业“三校生”违规报考。
      2.往年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或报到入校学之后因各种原因退学报考的考生。
      报名条件:本人户籍在泾阳。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考生和户主页复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高考体检表和退学证明;对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不能提供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注册信息查询表;这部分考生在县招办报名。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丢失、损坏或身份证照片与本人现在相貌差异较大的考生。
      本人向县招生办书面申请,请主任审核同意后,可以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县招办安排考务与信息人员两人以上共同现场采集信息,采集过程全程录像;采集信息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得请他人代办。
      (五)特殊要求招生类别考生
      1.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
      报名时须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对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市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2.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的评估。
      高考中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的残疾考生,在报名时向所在县招办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的考生须交《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县招生办要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输入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县招办成立评估小组,组织对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的残疾考生进行确认并完成综合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市招办。
      (六)不得在我县报名的考生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返回原籍考生持相关资料于2018年11月15日—21日到泾阳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采集身份证信息,申领报名条和密码。根据陕西省招生办规定“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和缴费(2018年11月15日-21日)。拟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报名条和密码,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并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
      3.确认报名信息(2018年11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泾阳县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1.泾阳县招生办
      地址:泾阳县南环路东段电教中心大楼四层
      咨询电话:029-36222313
      2.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8:00-18:0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199910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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