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资范围
2019年1月1日前户籍在崇文镇的常住农业人口。
二、筹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校大学生,凡未将户口转出又未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可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对户籍在崇文镇的居民,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重复享受待遇。在征缴2019年度新农合参合资金时,不再收取监狱服刑人员相关费用。
三、筹资标准
2019年度群众个人缴纳标准暂定为220元/人。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一般贫困户(包括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户)等困难或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新城财政统一资助,其余人员按照筹资原则自愿缴费参合。
四、筹资方式
群众个人以家庭为单位(以户口簿上所确认的家庭成员为准),整户一次性缴纳。参合群众家庭任一成员,通过智能手机下载“健康西咸”APP,将家庭参合人员信息逐一录入。(可通过拍摄居民身份证或手工录入)若录入信息与原始信息一致,“健康西咸”APP“家庭成员”个人信息中则显示“已参合”,否则显示“未参合”。若显示“未参合”则提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参合群众或村组合疗经办人员在采集参合信息时录入错误;二是参合系统原始信息错误;三是参合系统中没有录入信息。携带居民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到村合疗经办人员处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由村合疗经办人员统一提交到所在镇街合疗科工作人员,并配合完成信息修改工作.
五、筹资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2019年度缴费时间。在2019年1月25日之前完成参合群众查漏补缺和对新生儿(2019年1月1日之前出生)参合信息录入及缴费工作。
六、参合人员身份识别
群众查询参合信息时,以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作为身份识别介质。
咨询电话:0293639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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