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泾河新城广大党员干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新城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城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包庇黑恶势力,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执行纪律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新城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一身正气,擂响扫黑除恶的战鼓,吹响专项斗争的集结号,面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要态度坚决、敢于亮剑,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做品德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使命和担当,更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五个扎实”和“五新战略”要求,积极融入“大西安”发展格局,紧紧围绕“追赶超越”主题,在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泾河新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泾河新城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36390182

      泾河新城党委组织部举报邮箱:xxxqjhxczzb@163.com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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