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的通知

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参建单位:
      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现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中的要求。对建筑物内的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通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如不能及时清运,应当集中堆放且覆盖;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应及时清运、消纳。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应经过化粪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要定期进行拉运处理。
      请各参建单位合理规划施工现场,严格落实上述要求。
 
泾河新城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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