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和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西咸新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泾河新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续接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问题。
三、办理的具体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四、办理办法
1.符合此次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到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原安置单位;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3.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相同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4.其它情况的,由个人将所有需材料直接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所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安置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帐户查询单缴费记录凭证。
6.《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
六、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址: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综合楼502室(联系电话:36390526)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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