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适用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退役时落户农村现户籍仍为农村户籍的人员,及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人员,以及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例如:2019年申报对象为2020年年满60周岁的上述人员,以后申报年龄依此类推。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上);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丢失需到档案保管部门查档后复印);
4、个人申请一份;
5、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6、小二寸红底照片2张;
7、申请人的泾河新城范围内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二)初审把关
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街道)复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核查档案及相关证件,确认申请人身份,并据实签署意见。
(三)统计上报
各镇(街道)将申请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及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申报材料报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申报时间
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0日,过期当年原则上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54.91元(从2019年8月1日起调整为54.91元),例如:义务兵服役2年,那么每月拿到的补助就是2*54.91=109.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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