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0年永乐镇年货街设置的公告

公    告
      春节将至,为促进春节期间年货市场商贸流通、规范年货市场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费环境,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以及《2020年春节永乐镇年货市场设置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2020年永乐镇春节年货街设置公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0年1月20日(农历腊月26日)至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16日)。
      二、设置地点:永乐镇永乐村文化广场
      三、区域划分:年俗文化用品区、农副产品经营区
      四、
商户征集和摊位确认
      1、凡有意进入年货街的经营户,务必于2020年1月14日- 1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永乐执法大队申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凡登记成功的经营户,务必于2020年1月20日早9:00,携《2020年年货市场报名登记确认通知单》和登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永乐村村委会门前按照划分的经营区域和类别确认摊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货街经营资格。
      五、经营要求
      1、年货街的设置和管理由永乐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市管所、安监站、环卫站、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协助实施管理。
      2、年货街按照“合理规划、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街内经营户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严禁抢占、私占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年货街经营资格。
      3、年货街摊位设置在道路两侧,道沿以上,及永乐文化广场内,不得占用道路空间,不得影响交通秩序。
      4、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只允许申请办理一个摊位,许可进入年货街的经营户,必须遵守年货市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区域划分有序摆放,守法经营,文明公平交易。
      5、年货街经营户如存在倒卖摊位、欺行霸市、不服从管理、破坏年货市场管理秩序等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年货街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年货街设置期满后,所有流动经营户一律进入临时农贸市场经营,其他门店经营户按照常规管理要求,规范经营。
      特此公告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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