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步伐和城市建设需要,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交通设施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咸地办发[2019]1号)《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分市政道路、隧道命名方案的批复通知》(西咸地办发[2019]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研究决定对泾河新城24条道路(含在建、规划建设)进行命名,现予通告。
附件:1. 泾河新城部分道路命名情况简介.docx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