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

各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单位:
      为切实规范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提高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根据《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泾河新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二次供水工作的责任意识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二次供水是百姓“最后一公里”饮水安全的重要环节。目前,高层供水多采用二次供水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建设标准不合规范、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给群众生活用水埋下安全隐患。各供水企业、二次供水建设和运行单位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二次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监督处罚力度
      我局将加强对区域内在建和运行的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西安市生活饮用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规定进行处罚。
      三、主要工作要求
      1、二次供水技术方案,应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意见。
      2、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通知水行政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每半至少应当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4、二次供水使用水箱,净化软管、消毒等设备和药剂、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涂料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卫生许可证。
      4、每年必须组织直供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完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蓄水池、水箱、消毒清洗、水质检测检查记录。

 
                                         泾河新城水务局
                            2019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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